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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Seven Days -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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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Seven Days -4

梁天寧初次聽向南珺講起那一生中最難忘的七日。在黎耀文私人游輪的PUB裏,講述人的語氣同故事裏那瓶汽水一般甜,卻不自知。

前一天,簡風答應帶他去稻田裏看落日。

小少爺被觸到興奮神經,清晨簡風醒來時,身邊空空無人,向南珺竟然已經從房頂看了一輪日出回來。

約好看的是落日,卻在上午不約而同走出大門時,無人異議。

向南珺抱著畫板,跨坐在那輛摩托後座,手掌裹入山間的晨間風、午間風和黃昏風。

到水稻田邊,滿目青黃相接。簡風才把車子停好,上了年紀的阿婆著布衫、戴草帽,操著向南珺聽不懂的方言,將兩人趕走。而後矯健跳上收割機,熟練操控,高效收割。

偏頭看沨過去,太陽已經斜斜掛在山頭。

簡風催向南珺再跨上車後座,這次將油門擰到底,開上山間的坡路,揚起的塵土漫過兩人的腳踝。

車開得快,風從耳邊蹭過,像人在說話。向南珺大聲在簡風側耳喊,要和呼嘯的風聲比高下:“剛剛那個阿婆講什麽?”

迎面的風替他把聲音送到向南珺的耳朵裏,所以他講話不需要那麽費力:“農忙,過兩天下大雨,他們要趁這兩天把早稻收完,不然就來不及下一季播種了——讓我們小年輕的去別處玩。”

向南珺笑:“阿婆好像把我們當成了同學。”

簡風沒有答他的話,向南珺以為是自己說話聲小了,被撲來的風吹散,沒有進入簡風的耳朵裏。

他沒再問,金貴的嗓子多喊幾句就要生痛。

其實簡風聽到。望著即將到達的山頭,他心裏在想,其實我也好想回到你這個年紀。太多他不喜歡、不中意、不願回憶的事,都發生在他考上大學之後。

車尾一路揚塵,簡風開至百米高的山腰,停好車子遠望,落日不等人,馬上就要墜進田裏去。

霞光將遠處的天鋪紅,剛剛趕人的阿婆還在田裏,彎著腰,縮成他們視野裏的一個點。

畫板重新支起來,等向南珺最後的神來之筆。他席地而坐,新鮮的顏料重新把紙張打濕。

興趣缺缺,繪畫這件事是向南珺之蜜糖,到簡風這裏卻成砒霜。他與向南珺並肩坐了一會,看筆刷蘸取無比相似的顏色一層一層疊加在原有的畫幅上。

琢磨不出名堂,他起身,走到向南珺視野邊緣。他知繪畫構圖很重要,擔心因自己站錯位置而毀了一副好畫。

天際越來越紅,像山林裏失了火,燒得連天。紅日觸及地平線,留在視野裏的部分越來越少。最後徹底消失,換上一襲漆黑夜色,又似黑水破滅了火,天上閃現的星像向南珺一樣,是隱在墨裏的玉。

向南珺滿意收了筆。簡風聞聲轉過身,卻發現那幅畫裏不僅有落日,還多了一個背影。

“之前就覺得少了些什麽,現在圓滿了。”

向南珺轉身收起鋪開一地的工具,簡風重新搬起那塊畫板,近距離端詳。有什麽東西從他眼前掠過,像是紙片,“啪”一聲有重量地摔在地上。

他又放下畫板,彎腰去撿。是一封信,淡藍色的信封,封口的雙面膠被撕開,收件人大概已經洞悉了信件內容。

向南珺的私人物品,出於基本禮貌,他不打算拆開看,只是覺得封面上的字體和落款處的人名,都像出自男生之手。

小少爺誰不喜歡,被男生女生表白都不奇怪。先入為主,簡風站在有男生給向南珺寫情書的基本立場上,望過去的神色變了變。

向南珺將東西收好,轉身撞見簡風指尖捏著信,向他遞過來。他低聲驚呼,瞬間將信抽回:“你看到了?”

“沒有,”簡風的語氣很淡,“掉在地上,只是撿起來而已。這是...”

手機在這時響起,國產機總是比向南珺的蘋果信號好太多。簡風看一眼來電顯示,走到好遠的地方接起來。

如果沒有被這通來電打斷,他沒講完的話或許是個問句。被問起沒關系,只是向南珺答不出口。他離家出走為兩個問題,都事關自己的前途。

一個是未來走什麽樣的路,一個是未來愛什麽樣的人。

身邊富少情情愛愛早已參透,伊甸的禁果都嘗過幾顆,唯獨他後知後覺,就算嘗也不知要同亞當還是夏娃。

前一個問題他當簡風做長輩,三言兩語聊出個“珠寶設計”可做個勉強合格的答案;可後一個,他面對簡風,不知如何說起。

簡風的背影在平臺的邊緣,被車燈照得很長。他與電話另一頭交談,一些字眼出了口被微風切碎,送進向南珺耳朵。

“我無所謂,是你活該。我們報應都相同,我有什麽好後悔。捧你上天堂不要,那就一起落地獄。聽到你後悔,我就開心。”

這是他拼湊出來的句子。向南珺以為這並不像他所認識的簡風說出的話,所以歸咎為自己聽力太差。

簡風掛了電話,向南珺正對著手機的收聲筒發送語音消息。大抵都是報平安的話,卻就是不說具體位置在哪。

簡風大致猜出對面是誰。他的神色看不出異常,問:“有信號了?”

向南珺接連幾個短句發出去,手機揣回兜裏,不再理睬。重新搬起畫板,落座摩托後排:“可能離基站近吧,反應快了好多。”

“不等回信麽?”

向南珺搖搖頭:“不用,我爸。吱個聲就行,讓他不至於報警。”

一日最要緊任務完成,兩人又披著夜色回去。路過來時那片水稻田,阿婆似乎早已滿載歸家。

向南珺指揮簡風停下,跳下地裏,撿起幾穗漏網之魚——向南珺指間捏著斷掉的稻梗,稻穗斜掛著,向一邊傾去,壓彎了整一條。

他小心將撿來的東西當做寶貝揣進衣兜,輕快跳回摩托後座:“走吧。”

途徑菜市,簡風問他想吃什麽。

是下了很大的決心,讓冷寂許久的竈臺重新生了火。向南珺才知道原來簡風會做飯,還尤其擅長覆雜菜式。

從不需親自下廚房的向南珺後來用了許多年,才勉強學會了一道芋頭燒肉。可不論他怎麽改良配方,也始終做不出簡風手藝那個味道。

【作者有話說】

向南珺:果然,抓住一個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。

PS:這周隔日更(四六一三),都是20:30嗷~(更新後不會用置頂了,在這嗷一嗓子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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